1937年12月15日上午,雖然日軍已經攻陷南京,但59歲的張杜氏卻沒來得及離開南京糖坊橋18號的家。突然,中島部隊的5個日本兵闖進屋內向張杜氏索要錢財,面對兇神惡煞般的侵略者,張杜氏破口大罵,惱羞成怒的日本兵二話不說連開五槍將張杜氏殺害。
這并非杜撰和演繹,而是1946年成立的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調查表中記錄的一個真實的慘劇。調查表上作證敘述的人是受害人的大姑子鄭張氏,鮮紅的手印按在調查表上,即使70年過去了仍未褪色。8日上午,南京市檔案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公布了包括張杜氏死亡調查表在內的館藏的“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15件檔案影印件,并以此配合即將到來的第二個國家公祭日活動。
據(jù)南京市檔案局副局長王菡介紹,此次公布的“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檔案是市檔案館館藏南京大屠殺檔案中重要的組成部分。1946年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特別組成“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負責開展對日軍罪行和受害者進行調查統(tǒng)計工作。當時共聘請委員62人,下設調查、審查、編纂3組,當年參與調查的單位有首都警察廳、憲兵司令部、中美合作所等,聘請陳立夫、吳鐵成、谷正綱等18名國民黨中央及南京市軍政官員和社會名流為顧問。
南京市檔案局史料征集利用處王偉處長告訴記者,當時罪行調查委員會是根據(jù)《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調查罪證綱要》和《日本戰(zhàn)犯罪證調查小組搜集戰(zhàn)罪證據(jù)標準》,分為加害人、罪行狀況與被害人3種方式進行調查,并根據(jù)倫敦戰(zhàn)罪調查委員會頒行的33種調查表格,結合實際狀況,設計編制了《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種類表》,《南京大屠殺案可提供作證被害人姓名、住址表》以及《南京大屠殺案男女死傷統(tǒng)計表》等。
據(jù)南京市檔案局檔案管理處徐海鳳介紹,和之前公布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料不一樣的是,此次公布的15份原件是自上而下的、有目的有組織的專項調查,與此前公布的日軍罪證對照可以相互印證。從1946年7月到1946年11月11日,該會調查敵人罪行案件總數(shù)為2784件,所有卷宗均函送國防部軍事法庭檢察處作審訊戰(zhàn)犯的依據(jù)。
此次公布的這些調查表對被害人、證人和調查者均有較詳細的記錄。專家介紹,這些調查表呈現(xiàn)的調查方法專業(yè),調查程序、證人證詞等具有法律意義。公布的這批檔案中所反映的被害人傷亡統(tǒng)計表、可出庭作證被害人住址姓名表、南京大屠殺慘案述要等文件多角度展示了日軍暴行,是侵華日軍犯下反人類暴行的真實記錄,是審判日軍戰(zhàn)犯的重要證據(jù),是國際戰(zhàn)爭罪行調查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據(jù)悉,自8日起這些影印件也將在南京市檔案局官網(wǎng)、南京檔案政務微博和南京檔案公眾微信上分批上線,供公眾網(wǎng)上閱覽。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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