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寧市民政局獲悉,4月1日起,南寧市提高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低保檔次補助標準,將更多低保邊緣困難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據了解,經南寧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該市范圍內的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90元,人均年收入低于5500元,財產同時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均可納入城鄉(xiāng)低保范圍;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
農村低保三個檔次補助標準調整為:一檔特別困難家庭戶從每人每月補助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340元,二檔比較困難家庭戶從每人每月補助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230元,三檔一般困難家庭戶從每人每月補助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155元。
南寧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有關負責人表示,低保標準設置的金額,并非低保戶每人每月實際領取到的低保金數額。具體領取到的數額是:城市低保戶經核定的人均月收入,與低保標準之間的差額。
農村低保戶則根據家庭困難程度按一、二、三檔的補助標準發(fā)放低保金。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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