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辦官網11月10日發(fā)布了《中央文明辦公布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入選城市名單和復查確認保留榮譽稱號的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名單》,南昌在“復查確認保留榮譽稱號的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名單(151個)”中位居第12位,南昌縣也保留了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稱號,并且因復查測評成績排前10名被通報表揚。
黨的十八大以來,南昌市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力培養(yǎng)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著力弘揚共筑美好生活夢想的時代新風,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眾生活質量,不斷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建設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
據了解,2020年8月以來,中央文明辦按照城市自主申報、省級擇優(yōu)推薦、中央部委審核、媒體集中公示、組織綜合測評、確定入選城市等評選辦法和程序,嚴謹規(guī)范組織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評選工作,嚴格依據參評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測評總成績排名,提出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入選城市名單。同時,中央文明辦按照城市自查、省級審核、中央把關、組織測評等復查辦法和程序,認真做好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復查工作,嚴格依據全國文明城市復查測評成績,提出繼續(xù)保留榮譽稱號的全國文明城市名單。最終,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入選城市133個,復查確認保留榮譽稱號的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151個,并對復查測評成績排名靠前的33個全國文明城市(區(qū))進行了通報表揚。
備注:數(shù)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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