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東東營印發(fā)《東營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據Mysteel梳理該方案與煤炭行業(yè)相關的內容有:
工作目標:
完成《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wèi)戰(zhàn)作戰(zhàn)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guī)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考核指標。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全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3%以上,其中,東營區(qū)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4%、5%,河口區(qū)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2%、3%,墾利區(qū)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3%、2%,廣饒縣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6%、6%,利津縣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5%、5%、東營開發(fā)區(qū)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3%、4%、東營港開發(fā)區(qū)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2%、2%;全市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
主要任務:
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量。著力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2018年全市實現(xiàn)煤炭消費量凈壓減95.16萬噸,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18萬噸以內。
2.大力推進清潔取暖。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因地制宜,大力推進清潔取暖。2018年年底前,城市(縣城)新增清潔取暖811.38萬平方米,農村新增清潔取暖44839戶。
3.散煤清潔化治理。對全市現(xiàn)役低效和排放不達標的爐窯進行淘汰或升級改造。煤炭加工儲備配送體系基本建成。推廣“潔凈型煤+節(jié)能環(huán)保爐具”與“優(yōu)質無煙煤塊、蘭炭”并行模式,在農村進行散煤治理。加大潔凈型煤生產供應力度。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確保行政區(qū)域內使用的煤炭質量符合國家或地方煤炭質量標準。
4.加快推進實施排污許可管理。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guī)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規(guī)定的申請與核發(fā)程序和工作要求,2018年完成農副食品加工等7個行業(yè)的排污許可證核發(fā),2019年開展熱力生產和供應等19個行業(yè)的排污許可證核發(fā)。
5.實施燃煤機組(鍋爐)治污設施提標改造。按照國家要求,在用燃煤鍋爐要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超低排放水平。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禁止摻燒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積極推進城市建成區(qū)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原則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2018年年底前,萬達熱電1臺75蒸噸燃煤鍋爐在實現(xiàn)超低排放的基礎上完成脫硫塔及濕式電除塵改造,大王熱力1臺75蒸噸鍋爐在實現(xiàn)超低排放的基礎上新建1套治污設施,市城市管理局5臺共400蒸噸燃煤鍋爐、正和集團1臺35蒸噸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強對轄區(qū)內燃燒醇基燃料企業(yè)的現(xiàn)場檢查和監(jiān)管,依法查處以燃燒醇基燃料等為名摻燒化工廢料的違法行為。
6.制定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各縣區(qū)要結合本地產業(yè)結構和企業(yè)污染排放績效情況,按照重點行業(yè)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制定本區(qū)域差異化錯峰生產實施方案,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細化落實到企業(yè)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wěn)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
7.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有色、電力、化工、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yè)以及港口碼頭,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重型載貨車進出廠區(qū)(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重點企業(yè)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并保留監(jiān)控記錄三個月以上,秋冬季期間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并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
附原文: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東營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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