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不存在“把小米當樣本” 上市改革不設緩沖地帶,對于港交所把小米當作上市制度改革及“同股不同權(quán)”樣本及試點的說法,港交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不同意這樣的說法,“我們沒有選小米,我們只是說同股不同權(quán)的公司可以來拿號了,小米自己想來,自己有戰(zhàn)略需求,這是市場決定的事情”。李小加解釋稱,香港不給公司戰(zhàn)略提供緩沖地帶,不存在選擇小米當樣本的情況,不存在“小米一定要保證成功,否則改革就失敗了”的邏輯。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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