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公布的《關于山東省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去年以來,全省各地積極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高,但也發(fā)現部分項目存在進展緩慢、績效不高等問題。
如,在地方鐵路建設方面,重點審計了11個鐵路項目,主要發(fā)現三方面的問題:
一是3個地方鐵路項目建設進度滯后。其中,煙臺萬華鐵路2015年7月獲批后,至2017年3月底尚未開工;濱港鐵路二期路基工程應于2017年5月完成,但至2017年6月僅完成計劃工作量的25.7%。
二是2個企業(yè)鐵路專用線項目,由于建設資金緊張,至2017年5月仍處于停建狀態(tài)。
三是個別地方征地拆遷工作滯后。截至2017年5月,濟青高鐵和青連鐵路的個別施工段,仍有81戶住戶、8家企業(yè)未完成拆遷,影響建設進度。
在城市地下管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在對13個市本級及所屬107個縣截至2016年7月底的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后,發(fā)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部分市、縣地下管線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4個市本級和42個縣未編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guī)劃或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guī)劃,34個縣未完成地下管線普查工作,43個縣未完成地下管線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二是工程建設進度緩慢。6個市14個縣的48個地下管線項目未能如期開工建設,最長拖期26個月;8個市本級和35個縣的119個地下管線項目進度滯后,比計劃少完成投資26.93億元。
三是部分老舊地下管線存在安全隱患。8個市25個縣有1184.34公里灰口鑄鐵燃氣管線隱患未消除,占需要改造任務的50.49%;7個市17個縣有350處燃氣管線被占壓未整改,占需要改造任務的26.2%。
在城市污水處理方面,在對17個市本級及所轄66個區(qū)“十二五”以來至2016年6月底的相關工作績效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后,發(fā)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城市排水體系建設不完善,雨污混流排放問題普遍。10個市需要改造的雨污混流管線達2066.23公里,雨季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了水系環(huán)境。
二是污水處理質量不高。由于前期論證不充分,對轄區(qū)內遠期污水處理量估計不足等原因,導致6個市9個污水處理廠超負荷運行,污水未得到有效處理。
三是城市污水再生設施建設數量偏低。審計調查的136座污水處理廠中,115個污水處理廠未建設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占85%。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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